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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三、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201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方针、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
(二)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三)抓好党组织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建设;
(五)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增强反腐能力;
(七)培养和审批新党员、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八)坚持同一切敌对分子和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九)监督辖区内各单位各种执法的专业人员不得知法犯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的权利;
(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和预算;
(十一)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十三)贯彻执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合理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引导群众进行科技兴农,保障农村集体、个体发展经济应有的自主权;
(十四)保障妇女、儿童和合法权益;履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和调解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2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
行政单位 |
|
2 |
车田苗族乡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
3 |
车田苗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
4 |
车田乡劳保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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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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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 27 人,在职实有人数 27 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 3 人、后勤服务人员 1 人;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 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3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十一张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来源附表1)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0.92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0.92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29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36.5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96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和政府经济科目分类附表2、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80.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87.6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93.3 万元,分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 297 万元,占 77 %;社会保障和就业 36.58 万元,占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38 万元,占 7 %;住房保障支出 21.96 万元,占 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7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7.83 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36.58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4.44 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38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10.61 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 21.96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2.68 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附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7.62 万元,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0.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38.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37 万元,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86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1.9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数据来源附表7)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数据来源附表8)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全口径预算收支 380.92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80.92 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 380.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29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36.5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3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96 万元。
六、2018年全口径收入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9)
2018年收入预算 380.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0.92 万元,占 100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0.1万元,降 %;
七、2018年全口径支出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10)
2018年度支出预算 380.92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 287.62 万元,占支出预算 7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38.3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6.3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86 万元;项目支出 93.3 万元,占支出预算 25 %。
与2017年预算对比,支出预算减少3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05 万元,主要是; 项目支出增加9.95万元,主要是……。
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5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96 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6)
(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5.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7.5 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万元,用于保障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减少7.5 万元,主要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确定的原则,核减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接待费预算 8 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5.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 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费 7.5 万元,用于保障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减少7.5 万元,主要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确定的原则,核减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接待费预算 8 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5.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5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全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14.78 )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 86.78 )万元,增长( 7 )%,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35万元,其中本单位购置费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 1328 万元,其中:1.流动资产 1028 万元;2.固定资产 299.8 万元;无形资产 0 万元。
本部门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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