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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退耕还林及农村危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
(十一)、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部门预算包括: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预算;单位性质是参公事业单位。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部门预算表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8张: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具体数据见附件。
第三部分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37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80.37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5.8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
二、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7 万元,比 2015 年执行数增加20.63 万元,主要是2016年工资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提高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5.84 万元,占 94.36%;
住房保障(类)支出4.53 万元,占 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预算数为 66.84 万元,比 2015 年预算数增加17.54万元,上升35.58 %。主要是工资提高标准及增加乡镇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 年预算数为 6 万元,比 2015 年调整后预算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2016 年预算数为 3万元, 比2015 年调整后预算数增加 1 万元,增长50%,主要是加强“一事一议”项目的管理。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 年预算数为 4.53万元,比 2015 年调整后预算数增加2.09万元, 增长85.66%。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1.3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6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3万元。2016 年“三公” 经费预算与 2015 年持平。
五、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2016 年收支总预算80.37 万元。
七、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收入预算80.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补助)收入80.37万元,占100%。
八、关于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 2016 年支出预算80.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1.37 万元,占 88.80%;项目支出 9 万元,占 11.2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3万元,与 2015 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预算未做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6月 1 日,资源县财政局中峰财政所所属预算单位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 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 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 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 事务(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 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 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 务(项):指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 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 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 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 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 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 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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