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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提供农业综合服务,负责种植业技术推广,技术指导。
(二)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
(三)负责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和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0.0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43.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4人。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0.0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30.01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0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入4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1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0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入4人,其中:基本支出130.0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30.0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43.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4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01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入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28万元,占11.75%;卫生健康支出(类)16万元,占12.3%;农林水支出(类)90.45万元,占69.57%;住房保障支出(类)8.28万元,占6.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73万元,支出决算1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1 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93万元,支出决算为9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6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0.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增加43.01万元,增长33%,其中:人员经费122.6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4.31%,与2020年相比,增加41.05万元,增长33.4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7.39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69%,与2020年相比,增长1.96万元,增长26.52%,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2.6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相比,增长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度决算数数0.1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4%,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45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8万元,事业运行90.45万元,住房公积金8.28万元,整体来看,保证了工资和工资福利保障的正常支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到位,在制度范围内规范使用,不断降低各项支出成本,提高本单位服务效能,确保乡镇区域农业服务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整体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不及时;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二是提高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会议费开支0.1万元,培训费开支0.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