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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7 08:00     来源:资源县中峰镇人民政府     作者:中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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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农业综合服务,负责全乡农村种植业技术指导和产业服务。

2、负责辖区内农机技术推广应用,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构成:其中年末编制人数10个,年末实有人数16,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了死亡抚恤金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3.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6.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84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死亡抚恤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4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及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农林水支出64.21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5%其中:基本支出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7.25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84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死亡抚恤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4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及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农林水支出64.21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66万元,增长11.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8%。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缩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26万元,增加了2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资源县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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