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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河口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27 10:00     来源:资源县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河口瑶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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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河口农业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1.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农业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二)协助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乡农业生产规划和年底计划;

(三)负责全乡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乡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及农机监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六)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服务及企业报表工作;

(七)协助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其它农业服务;

(九)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资源县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总收入29万元,其中本年收27.8万元, 较2019年度20.11万元增加7.69万元,增加38.2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20.11万元增加7.69万元,增加38.23 %。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初预算增加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2019年度决算数18.91 万元,增加10.09万元,增加53.3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73万元,增加1.17万元,增加67.6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2.4万元,增加0.52万元,增长21.67%,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农林水支出19.7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4.57万元增加5.19万元,增加35.6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预算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8.91万元,增加10.09万元,增加53.36 %。其中:基本支出29万元,本部门年初未安排预算项目

河口乡农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73万元,增加1.17万元,增加67.6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算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2.4万元,增加0.52万元,增长21.67%,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增加。

农林水支出19.7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14.57万元增加5.19万元,增加35.6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预算资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7万元203.3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万元17.65%。(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2万元的8.82%。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未安排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预算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国出经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三公”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比上年增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 ,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1.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