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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部门决算主要构成
1、2018年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4个,与上年不变。其中:行政机构数1个,事业机构数3个。
2、2018年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与上年不变。其中:行政机构数1个,事业机构数0个。
3、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4个,与上年相比增加1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数28,行政工勤人员编制数2个,事业人员编制数14个。
4、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35人,与上年相比增加6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行政人员26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9),比上年29人(行政人员22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5人)增加6人,增加20.69%。
第二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梅溪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33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1.3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减112.92万元下降7.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1.3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72.92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2017年梅溪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多。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6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0万元。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331.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1.3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2.92万元,下降7.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5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29.52万元,下降36.77%,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项目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18万元,增长32.72%,主要原因是国家生活水平提高,统一调整工资标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103.36%,主要原因是国家生活水平提高,统一调整工资标准。
城乡社区支出410.1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1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此项未做预算。
农林水支出15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0.9万元,下降54.9%。
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02万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是国家生活水平提高,统一调整工资标准。
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项目结算完毕。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1.3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2.92万元,下降0.04%。其中:基本支出483.21万元,项目支出848.1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9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08.74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7%。主要用于扶贫、城乡社区环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9.52万元,下降6.7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生育保险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18万元,增长32.7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7.8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养老保险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103.36%。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3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0.9万元,下降54.9%。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3%。主要用于梅溪镇全体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02万元,增长31.1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3.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1.49万元,增长18.9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5%。,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3.48% 。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8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梅溪镇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32万元,平均每辆3.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6次,人次663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减少10.4万元,降低23.4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1.5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梅溪镇政府整体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4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社会事务办理流程不够完善;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是河道管理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社会事务办理流程,;二是根据群众需求完善各项服务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完善河长制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