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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8-07 00:00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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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财政票据。

(二)负责全乡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乡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乡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决算,受乡政府委托,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乡和乡级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乡财政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管理工作;代理村级财务;承办乡人民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

参公事业单位

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8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 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  桂林市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80.72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80.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 3.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183.8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 4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其他事务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136.46万元:主要用于农资补贴、退耕还林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8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6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两水财政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2.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万元,项目支出 147.9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0.5%;

农林水支出136.4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75.86%,;

住房保障支出1.1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0.62%。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两水财政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6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0.66万元,增加了0.34万元,主要由于精准扶贫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资源县财政局两水财政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7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 次,人次 20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资源县两水财政所2016年决算公开8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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