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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8-07 16:22     来源:瓜里乡人民政府     作者: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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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方针、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

(二)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三)抓好党组织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建设;

(五)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增强反腐能力;

(七)培养和审批新党员、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表彰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八)坚持同一切敌对分子和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九)监督辖区内各单位各种执法的专业人员不得知法犯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的权利;

(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县以上各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和预算;

(十一)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十三)贯彻执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合理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引导群众进行科技兴农,保障农村集体、个体发展经济应有的自主权;

(十四)保障妇女、儿童和合法权益;履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和调解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瓜里乡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2

瓜里乡劳保所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3

瓜里乡村建站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36.6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61.8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401.9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72.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236.6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716.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务支出(含: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会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4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等。

4.农林水支出(类)299.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65.10万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7.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85.7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9.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89万元,项目支出    426.9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716.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务支出(含: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会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4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等。

4.农林水支出(类)299.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支出65.10万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7.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2.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85.7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8万元,平均每辆2.9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1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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