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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6月10日制定《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资财预〔2019〕9号)。
2021年7月7日制定《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建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资财预〔2021〕8号)。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县第一批1363万元,第二批增量资金390万元,共计1753万元。一共申报15个革命老区项目,批复同意安排项目15个,总投资17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批复》(市财预〔2024〕9号)下达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363万元,安排项目12个。
2.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情况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项目的批复》(市财预〔2024〕21号)下达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390万元,安排项目3个。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1060万元,支出进度为60.47%。
截至2025年4月30日,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1486万元,支出进度为84.77%,完成投资1541万元。已完成14个项目,项目完成程度为93.33%,其中: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车田村石山底至干石冲道路改造工程已完工进行结算评审中,评审完后付款;新时代资源县长征文化“两创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目前处于前期设计,做预算修改中。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1. 按自治区管理办法相应制定县本级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集体决策;项目调整及时上报桂林市财政局批准;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2.事项申报和落实及时。收到上级下达指标后及时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并做好绩效目标;收到批复后15日之内落实到主管部门。并进行全程监管。
3.资金严格按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4.项目投入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达到目标设定值。
5.该类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存在重大失误及贪污腐败现象。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前储备项目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避免拖延。
2.严格把控项目验收,实地测量,精准把控项目质量。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设计和测绘偏慢,影响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需经过评审等程序当年无法完成建设,导致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3.未与项目单位沟通好,项目名称不一致,需要调整项目,导致项目实施及拨付进度缓慢。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工作。
2.建议对项目设计、评审、监理费等项目前期费用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减少贫困县区财政支出压力。
3.在申报项目前与项目单位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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