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等 11 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 号)精神,围绕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总体要求
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县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支农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地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口进一步增收致富。
四、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括:
(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其中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生养)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其中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三)市级层面的资金。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县级层面的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回存量用于乡村振兴的资金。
五、整合资金额度
截至2022年8月,全县实际收到统筹财政涉农资金19702.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03.37万元,自治区资金7999万。实际收到但未纳入实际实施方案的金额及原因:1、未纳入实施方案的金额是5710.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75.96万元,自治区资金1035万元。2、未纳入实施方案的原因:根据资金文件要求,纳入直达资金监控资金与乡村振兴无关的资金不纳入实施方案中。
2022年年终计划统筹整合资金130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36万元,自治区资金6681万元。具体包括:
中央资金方面: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36万元。
自治区资金方面: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81万元。
六、统筹资金实际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项目库中选择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精确瞄准脱贫村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等。
(一)农业生产发展7499.94670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6785.259096万元,小额信贷项目714.687608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4313.657246万元。其中:新建产业路、硬化路及独立桥、道路生命安防工程、道路水毁2789.770474万元,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704.987472万元,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818.8993万元。
(三)其他方面1203.3960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25万元、雨露计划338.4214万元、县内稳岗补贴53.88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640.14万元、跨省务工交通补助45.95465万元。
七、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17万元。主要安排以下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7499.946704万元:中央资金3618.682228万元,自治区资金3881.264476万元。
1.产业发展
(1)建设任务:在全县7个乡镇展开罗汉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1.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对发展罗汉果优势特色产业的脱贫户进行奖补;2.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以罗汉果为主导产业的经营主体发展罗汉果产业;3.支持围绕罗汉果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实现产业增收。
采取投资入股形式,助力5个乡村旅游点的兴旺发达。
通过产业“以奖代补”销售,种植有机蔬菜4030亩,中药材900亩,优质稻14160亩,养殖类有土鸡12万羽,生猪700头,实现产业增收。(详见附件1-1)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补助标准:以实际标准为准。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3218.682228万元,自治区资金3566.576868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12月底竣工。
(7)绩效目标:带动当地群众熟练技巧,发展产业带动经济,实现产业增收,增效,其中受益人口数46893人。投资入股产权、受益归属村集体经济所有,能直接带动群众发展生产或实现就业。
2.小额贷款贴息
(1)建设任务:通过小额信贷贷款提高贫困户产业发展、创业,增加收入,解决脱贫人口3464户缺发展资金问题。
(2)建设地点:全县。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4)补助标准:按利率4.75%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400万元,自治区资金314.687608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1月开始,12月底完成。
(7)绩效目标:完成小额信贷贷款3464户,确保脱贫人口贴息资金按时到位,保障贫困户贷款使用。
(二)基础设施项目4313.657246万元:中央资金2607.317772万元,自治区资金1706.339474万元。
1.全县新建扩建道路、硬化路及独立桥、道路生命安防工程、道路水毁
(1)建设任务:浆砌片石塌方17729.77m³;路面工程0.299公里;架设10KV线路1620米、电缆500米;C15片石混凝土944.7m³;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2842.5㎡;道路扩建1.77公里;新建道路长1500米;新建桥梁四座;桥梁涵洞工程0.137km;生命安防工程8km;波形钢板护栏3882米(详见附件1-2)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民宗局、资源镇人民政府、梅溪镇人民政府、中峰镇人民政府、瓜里乡人民政府、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两水苗族乡人民政府、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
(4)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2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1540.031万元,自治区资金1249.739474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2022年12月竣工。
(7)绩效目标:解决11314户,42709名村民出行难问题。
2.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
(1)建设任务:水利水渠拦水坝:1座;新建渠道:38956米(详见附件1-3)
(2)建设地点:各乡镇村屯。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中峰镇人民政府、梅溪镇人民政府、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两水苗族乡人民政府、河口瑶族乡人民政府。
(4) 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3。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407.503572万元,自治区资金297.4839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12月底竣工。
(7)绩效目标:完成水利渠道建设38956米,解决农田灌溉面积1265亩。
3.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
(1)建设任务:新建1090m³蓄水池52座;拦水坝49座
集水池39座;过滤池51座;安装管道164599m;安装消毒设备37套;消毒间25座(详见附件1-4)
(2)建设地点:各乡镇村屯。
(3)项目责任单位:水利综合发展中心。
(4) 补助标准:新建蓄水池、拦水坝、过滤池等,安装管道若干(详见附件1-4)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659.7832万元,自治区资金159.1161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3月开工,12月底竣工。
(7)绩效目标: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受益户2125户,受益人口10156人
(三)其他项目1203.39605万元:中央资金110万元,自治区资金1093.39605万元。
1.雨露计划。
(1)建设任务:通过雨露计划补助提高脱贫学生升学率与就业质量,解决脱贫学生1100人就读困难问题。
(2)建设地点:全县。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4)补助标准:1500元/人.学期、800元/人.学期
(5)资金安排:自治区资金338.4214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5月开始,12月底完成。
(7)绩效目标:完成雨露计划补助1100人,确保职业学历学生、技能培训劳动力补助资金按时到位,保障学生圆梦校园。
2.项目管理费
(1)建设任务: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及项目监察费。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民宗局。
(4)补助标准:按1%提取项目管理费。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60万元,自治区资金65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7)绩效目标:有效保障项目实施。
3.乡村公益性岗位
(1)建设任务: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带动脱贫户发展。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4)补助标准:800元/人/月。
(5)资金安排:自治区资金640.14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7)绩效目标:设立公益性岗位,带动1485个脱贫户发展。
4.县域内稳岗补贴
(1)建设任务:对县内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进行一次性补助。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4)补助标准:200元每月,补助不超过6个月。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30万元,自治区资金23.88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7)绩效目标:对县内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进行一次性补助,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5.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1)建设任务:对区外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
(2)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3)项目责任单位: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4)补助标准:按标准兑现。
(5)资金安排:中央资金20万元,自治区资金25.95465万元。
(6)时间进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7)绩效目标:对区外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八、明确工作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等。县财政局按照中共资源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部署,牵头会同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等。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全县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完善相应的项目库,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以及工作绩效考核等。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由中共资源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制定报备、预算支出科目调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由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县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统筹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乡村振兴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资金管理按照《资源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安排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
整合资金继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将整合资金用于下列“七不准”事项:
1.不准借统筹整合使用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
3.不准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不准用于医疗保障及购买各类保险。
5.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
6.不准用于平衡预算、偿债或垫资、回购及注资企业、设立基金。
7.不准用于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四)切实加强监管。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中共资源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五)推进信息公开。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级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其他事项
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 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体详见附件表格里。
附件:1.资源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明细表
2.资源县2022年度产业发展明细表
3.资源县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
4.资源县2022年度水利渠道防渗改造工程明细表
5.资源县2022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明细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