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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12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我县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3万元。经资源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共同研究,拟定资源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到有关部门,并下达《资源县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资政函〔2021〕50号)文件,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用于产业开发项目建设173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自治区资金173万元。
公示期10天(2021年7月3日到2021年7月12日),如对资金分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资源县乡村振兴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4311316、zyxczxj4311316@guilin.gov.cn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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