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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公证处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资源县公证处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代办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手续等;
(三)通过公证活动,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
(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公证处为资源县司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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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公证处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公证处总编制数为3名,其中:事业编制3人。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证质量监管,提高公证质量;
(二)进一步优化利企便民服务,缩短办证时限,推进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探索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表1)
2025年收支预算均为38.4万元,比上年37.82万元增加0.58万元,增长1.53%,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5年收入预算38.4万元,比上年37.82万元增加0.58万元,增长1.5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5年支出预算38.4万元,比上年37.82万元增加0.58万元,增长1.5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事业运行(司法)支出2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1%,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56%;支出增加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0%,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5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2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4)事业单位医疗1.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0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5)公务员医疗补助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9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6)住房公积金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4%,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6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2%,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1.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3.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会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38.4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8.4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8.4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万元,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公证处工作人员工资上涨,工资费用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1.53%。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2%,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1.34%。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3.41%。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与上年持平。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本单位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7)
(一)2025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无因公出国需求;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未购置车辆,无购置车辆需求;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公证处无公务用车;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削减开支;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0.12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33.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无因公出国需求;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证处未购置车辆,无购置车辆需求;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公证处无公务用车;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
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削减开支;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事业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事业部门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65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3.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工会经费增加。明细如下:
办公费2.97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表12)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表13)
1、整体绩效目标
围绕“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宗旨,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公证业务依法依规开展,服务资源县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2、具体绩效目标
(1)服务质量目标
公证业务办理准确率达100%,确保零差错、零投诉;
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通过向申请人发放问卷或服务评价系统);
开通线上公证服务渠道,实现20%以上公证事项“全程网办”。
(2)效率提升目标
常规公证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
紧急公证服务实现24小时内办结;
优化窗口服务流程,群众平均等待时间减少30%。
(3)覆盖范围目标
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少于5次;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不少于5次。
(4)信息化建设目标
完成公证业务系统升级,实现与政务平台、司法部门数据互通;
电子档案归档率达100%,纸质档案数字化率提升至90%。
(5)成本控制目标
单位公证业务成本同比下降5%(通过优化流程、减少冗余开支);
财政资金执行率不低于97%,确保预算使用合规透明。
(6)社会效益目标
全年办理公证事项数量同比增长10%,助力解决群众法律需求;
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不少于5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人次以上;
协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案件不少于2件,预防潜在法律风险。
(7)内部管理目标
完成全员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培训覆盖率100%;
建立公证质量抽查机制,每季度随机抽查10%已办结案件;
财务公开透明度达标,审计问题整改率100%。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部门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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