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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和老体协建设,抓好敬老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慰问百岁老人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县关于老龄工作的法规、政策,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倡导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落实国家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扶持开发老龄产业,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广场、科普教育、文体娱乐、健身保健等活动;协助开展好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工作。
(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设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
2 |
资源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总编制数为9名,其中:
(一)参公事业编制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人。
(二)退休人员名,其中离休人员4名。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1、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继续实施“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救助兜底;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对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困难群众救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异地申请改革,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2、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完善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办法;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压实照料服务人责任;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全面实施保障对象生存认证。
3、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
4、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成果,完善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巩固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街道)成果,完善事后监督抽查监管长效机制;巩固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成果,完善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长效机制。
5、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美丽资源•宜居乡村建设。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按上级要求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社会敬老优待服务水平。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乡镇、村街老体协和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我县所有村街老年协会全覆盖,推动全县老年协会工作上台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5年收入预算144.96万元,比上年51.57万元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5年支出预算144.96万元,比上年51.57万元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8%,同比增加81.49万元,增长184.5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2)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2%,同比增加6.23万元,增长147.2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3)住房保障支出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同比增加5.66万元,增长177.9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3%,同比增加75..72万元,增长175.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11.98万元,增长17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7%,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342.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2)项目支出预算
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144.96万元,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4.96万元,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44.96万元,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4.96万元,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4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93.39万元,增长181.09%。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03%,同比增加75.72万元,增长175.32%。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11.98万元,增长178.27%。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7%,同比增加5.69万元,增长342.77%。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本部门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7)
(一)2025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0.48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66.67%。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与上年持平;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0.48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66.6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与上年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16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安排支出18.7万元,同比增加11.98万元,增长178.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明细如下:
办公费3.82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1.19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表12)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88万元、服务类采购0.28万元。
(详见附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表13)
本部门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无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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