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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资源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村(街)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县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登记政策,负责开展县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县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有关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县内收养登记。
(十一)负责落实完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县内(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四)拟订婚姻登记政策,负责开展县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五)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和老体协建设,抓好敬老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慰问百岁老人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县关于老龄工作的法规、政策,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倡导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落实国家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扶持开发老龄产业,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广场、科普教育、文体娱乐、健身保健等活动;协助开展好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县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县级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资源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民政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民政局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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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
3 |
资源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
4 |
资源县殡葬管理所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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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民政局:总编制数为23名,其中:
(一)行政编制5人,其中:领导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二)参公事业编制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三)事业编制6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四)退休人员28名。
(五)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4名。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一)聚焦困难群众救助持续发力。继续巩固全区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成果,推广应用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平台,缩短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的经办时限,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同时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核实机制,主动查找、智慧发现群众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资源县社会福利院养护一号楼提升改造工程,改造面积5951.63平方米,设置护理型床位125张,就地面、墙面、吊顶、卫浴、无障碍设施、门窗、给排水电气等进行提升改造,建成具备医养、康养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
(三)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统筹推进全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各类殡葬制度,宣传鼓励开展花坛葬、参与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四)优化婚姻管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婚姻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全面完成硬件升级改造,探索开展婚俗改革工作。
(五)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美丽资源•宜居乡村建设。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按上级要求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社会敬老优待服务水平。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乡镇、村街老体协和老年协会组织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我县所有村街老年协会全覆盖,推动全县老年协会工作上台阶。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做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5年收入预算5601.53万元,比上年5919.79万元减少318.26万元,降低5.3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5年支出预算5601.53万元,比上年5919.79万元减少318.26万元,降低5.3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4%,同比增加275.04万元,增长5.3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8%,同比减少5.25万元,降低16.3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医疗费功能分类科目从公务员医疗补助转到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2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同比增加3.16万元,增长16.2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4)其他支出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1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21.03%;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1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同比增加53.81万元,增长2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23.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6%,同比增加9.03万元,增长2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188.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2%,同比减少390.06万元,降低6.99%;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2.4万元,降低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列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保险本年列基本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1%,同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135.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五保村(幸福院)等农村服务养老设施提升改造及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站服务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7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54%,同比增加189.4万元,增长3.8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635万元,降低1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资本性支出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5601.53万元,同比减少318.26万元,降低5.38%。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501.73万元,同比增加272.94万元,增长5.22%;政府性基金拨款99.8万元,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财政拨款收入降低原因: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5601.53万元,同比减少318.26万元,降低5.38%。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501.73万元,同比增加272.94万元,增长5.22%;政府性基金拨款99.8万元,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财政拨款收入降低原因: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0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21.03%;项目支出预算5088.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5%,同比增加201.14万元,增长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1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8%,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21.03%。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7%,同比增加53.81万元,增长20.38%。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5%,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23.23%。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6%,同比增加9.03万元,增长23.24%。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1.高龄津贴专项资金预算25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5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生活补助250万元。
2.临时救助专项资金预算18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8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15万元。
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资金预算2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办公费1万元,电费1万元。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预算21.4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1.4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21.4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预算117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17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117万元。
6.农村特困供养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6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140万元。
7.城市特困供养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20万元。
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43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43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43万元。
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74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74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740万元。
1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62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2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620万元。
11.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3040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3040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3040万元.
12.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办公费5.26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4万元。
13.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其他社会福利)预算8.4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8.4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委托业务费8.4万元。
14.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80.4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80.4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74.4万元。
15.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预算80.4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明细支出:救济费35万元。
16.自治区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预算11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1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委托业务费11万元。
17.殡仪馆日常运行工作经费(非税)预算11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7.14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办公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2.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打印复印机、办公、会议桌椅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99.8万元,占总预算的1.78%,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其中:项目支出预算9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他支出类科目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同比减少591.2万元,降低85.56%。
1.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其他社会福利)预算8.4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8.4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委托业务费8.4万元。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80.4万元。
3.自治区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预算11万元
2025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1万元,其中明细支出:委托业务费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7)
(一)2025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4.4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8.45%。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同比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5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5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4.4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8.4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同比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5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5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安排支出47.53万元,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23.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民政局核算,预算合并入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所。明细如下:
办公费9.2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3.82万元,差旅费7.6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表12)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84万元、服务类采购59.16万元。
(详见附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截至2024年12月,全局固定资产总额5233.21万元。主要包括: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5091.95万元;2、通用设备价值91.52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2.89万元,为殡仪车;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9.74万元。我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包含资源县民政局、资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所、资源县殡葬管理所、资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资源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的资产。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表13)
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9.8万元。
重点项目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见表1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