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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资源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部门概况(汇总)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资源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汇总)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资源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资源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市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领导职务安排,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管理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做好民族事务性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领导管理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做好宗教事务性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牵头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中央、自治区及桂林市驻资源县国有企业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工作。开展港澳及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资金回收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二)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源县民宗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资源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负责协调推动县民族工作委员会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咨询。
(三)负责做好民族宗教服务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助协调做好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助协调民族宗教合法权益,协助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六)协同县财政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负责少数民族地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
(七)负责组织指导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及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八)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十)对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资源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一)受统战部委托,负责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协助做好执法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中共资源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县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县侨联办公室;设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
(二)资源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是县委统战部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共3个股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资源县委统战部总编制数为11个(含工商联),其中:行政人员编制实有10人,行政工勤编制人员1人,行政工勤无编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借调人员1人。
(二)资源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总编制数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2025年初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退休人员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人。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资源县委统战部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习培训,助力统战意识深入人心。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坚持把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政干部学习培训范畴,把最新统战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纳入地方党委中心组学习范畴,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穿学习全过程、培训全过程、落实全过程。
(二)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统战工作基础。基层统战部门面对的统战工作对象更加广泛、更加多元,唯有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做好基层统战工作,要着力加强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切实发挥统战的参谋、组织、协调、督促等重要作用,充分展现统战干部的良好形象。
提质宣传内容,提升统战工作传播效能。坚持以内容为核心,积极创新统战工作的文风语态,针对不同的统战工作、事件、活动、场景和受众,提升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控制文字篇幅,增加图片或短视频,切合互联网时代受众对于信息阅读的快捷化、直观化需求;重视信息的综合延展,尽可能把单项工作与其他相关联的工作结合起来,拓展深度与广度,提升宣传价值。
(三)强化责任担当,展现新时代统战新作为。常态化统筹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锻炼计划,继续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规范化、常态化、特色化建设,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扎实推进清廉民企建设以及商会登记注册等工作,助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资源县民宗服务中心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少数民族地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搞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做好乡镇民族工作,推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点管理,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传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做好2025年享受自治县待遇30周年各项活动。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5年收入预算372.58万元,比上年364.12万元增加8.46万元,增长2%,增加的主要原因:1、增加1人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新增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2025年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5年支出预算372.58万元,比上年364.12万元增加8.46万元,增长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增加1人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新增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2025年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同比减少9.28万元,降低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过紧日子,减少项目经费的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同比增加22.31万元,增长5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人退休人员,新增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4.47万元,降低1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卫生保障缴费和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减少0.11万元,降低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6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0.01%;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87.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同比减少1.39万元,降低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4.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少0.16万元,降低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同比增加1.99万元,增长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人员一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了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372.58万元,同比增加8.46万元,增长2%。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72.58万元,同比增加8.46万元,增长2%。财政拨款收入增长原因:1、增加1人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新增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2025年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72.58万元,同比增加8.46万元,增长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58万元,同比增加8.46万元,增长2%,支出增长原因:1、增加1人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新增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2025年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表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7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0.01%;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6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同比增加0.46万元,增长0.01%。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减少1.39万元,降低0.01%。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同比减少0.16万元,降低0.01%。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增加1.99万元,增长7%。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8万元,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2025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专项维修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7)
(一)2025年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48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4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与上年持平;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48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4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安排支出44.94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在去年的基础上比例有所减少。明细如下:
办公费5.12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差旅费15.28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工会经费3.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表12)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固定资产37.56万元,主要是办公家具、电脑和空调设备。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表13)
2025年我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2025年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寺观教堂维修经费(桂财行〔2024〕64号),预算资金8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寺庙维修1处,解决该处寺庙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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