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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艾滋病、疟疾、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并监督指导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4、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6、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7、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8、技术管理与应用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9、承担食品安全保障、水质检验检测工作。
10、联系村工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疾控中心是县卫生健康局的二层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40.58万元, 与2019年度决算数680.84万元相比,增加1359.74万元,增长199.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36.75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410.04万元相比,增加326.71万元,增长79.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新冠肺炎防控项目经费284.27万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59.47万、基本公卫项目15.5万元。
2、事业收入17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开展二类疫苗接种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175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下降2.94 %。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 万元,为国债项目资金。建设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与其他抗疫项目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无,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疾控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9年度决算数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到市疾控下拨重大公卫项目资金2.61万,县财政拨入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公卫项目的资金1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68.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度决算数81.19万元相比,减少12.36万元,下降15.22 %,主要原因是大加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二)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2040.58万元, 与2019年度决算数680.84万元相比,增加1359.74万元,增长199.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75万元:主要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27.62万元相比,增加5.13万元,增长18.57 %。主要因2020年1名退休人员因病死亡,发放抚恤费6.1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855.9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中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等。与2019年度决算数552.79万元相比较,增加了303.16万元,增长了54.84 %,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重大公卫项目(新冠肺炎防控项目经费284.27万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59.47万)。
3、农林水支出(类)2.0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驻村队员下乡的生活补助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13.4万元,减少了11.34万元,下降了84.6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下拨水质监测项目10万元(因矿山开采水质检测)。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19年度决算数18.2万元相比较,增加了1.73万元,增长了9.5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106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实验大楼。2019年度决算数0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64.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68.83万元相比,减少3.95万元,下降5.74%。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15 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680.84万元相比,减少166.69 万元,下降24.49 %。其中:基本支出238.66万元,项目支出 275.49万元。
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31%。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8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04 %。共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艾滋病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全达到上级要求。主要见绩效评价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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