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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 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五) 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 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
(九)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司法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司法局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1个,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5人,无编制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4人。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司法局 |
行政单位 |
|
2 |
资源县公证处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一)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 领导3人。
(二)退休人员14名。
(三)编制外工勤人员1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带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继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民主集中制落实;做好干部培训,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岗位练兵活动,分批分层次开展培训,有目标地培养人才,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修养、业务能力和理论知识水平。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查,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同时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好,将“精准扶贫”开展好、落实好。全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政法干警队伍,使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为民意识,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微博微信集群,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引领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以“三队一团”普法机构为载体,充分发挥“七五”普法宣讲团和普法志愿者的作用,以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执法宣传日活动为集中宣传时间,组织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突出法治宣传重点,推进普法对象精准化。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和无纸化考试。抓好青少年源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校园”活动。
树立资源品牌,推进普法阵地项目化。认真实施好“法律进农村”、自治区领导学法用法联系点,积极打造更多的法治文化阵地及示范点,以点带面,努力实现乡镇村委全覆盖,让全县的普法氛围更加浓厚普法环境更加优良。
三、层层压实责任,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锋号”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调研,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发挥“七五”普法机制作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合力;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引导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对“两类人员”管理,防止发生脱管漏管问题;深化矛盾纠纷排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引导动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补短板、惠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完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给予法律支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司法行政资源在乡村的精准投放,方便群众就近获得“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实现“应援尽援”,同时,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积极与公检法机关加强联系、协调,落实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显著提高受援人满意度。突出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三个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回应全县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需求。
推动“枫桥经验”实践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适应社会转型新需求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实调委会工作经费和调解员以案定补标准。坚持“调防结合,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形式,加大专职调解员选聘和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骨干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水平。积极统筹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探索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引导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建成覆盖县、乡、村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构建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增强纠纷化解实效,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真正发挥人民调解队伍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六、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务实创新。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请销假、手机定位监控、电话报告、当面报告等各项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不触“高压线”。继续加强与法检两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完善落实衔接程序,加强信息沟通,重点解决预防控制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问题。严格落实报平安制度,组织专人在节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期值守,实现应急处置的快速化。认真开展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在逃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生活救助,通过人社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通过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安置,实现刑罚执行与社会治理服务的有机结合。
七、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基本方略,全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改革必须顺势而为、主动作为。2020年,我们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好改革后续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资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六、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七、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预算表
八、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一、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二、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资源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0年收入预算635.17元,比去年502.4万元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同时奖金总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0年支出预算635.17万元,比去年502.4万元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行政运行(司法)352.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增加28.69万元,增长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同时奖金总数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6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增加63.44万元,增加200%。
(3)基层司法业务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减少57%。
(4)普法宣传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无增减。
(5)社区矫正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无增减。
(6)其他司法支出23万元,同比增加100%。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同比减少7%。
(8)行政单位医疗2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增加16%。
(9)公务员医疗补助19.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43%。
(10)住房公积金36.4万 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增加16%。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同比增加58.66万元,增长2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53.15万元,增长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同时奖金总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住房公积金支出3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5.1万元,增加16%;办公经费支出9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同比增加40万元,增加68%;会议费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60%;培训费支出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同比增加4.6万元,增加510%;公务接待费支出4.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加1.56万元,增加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无增减;维修(护)费支出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减少0.1万元,减少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5.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同比增加3.18万元,增长26%;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14.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7.26万元,增长99%;离退休费支出15.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63%。
项目支出预算
办公经费支出8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同比增加61.1万元,增加225%;会议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5%,同比增加1万元,增加40%;培训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5%,同比增加1.5万元,增加75%;公务接待费支出4.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同比增加1万元,增加29%。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35.17万元,同比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其中一般预算拨款635.17万元,同比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长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同时奖金总数增加。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35.17万元,同比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17万元,同比增加132.77万元,增长26%,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3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同比增加58.66万元,增长13%;项目支出预算131.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同比减少增加74.11万元,增加128%。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0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9%,同比增加58.66万元,增长13%。其中:
①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3.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同比增加32.62万元,增长9%。
②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增加4.33万元,增长6%。
③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63%。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9.74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剖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刑满释放、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办公设备购置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本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刑释解教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经费支出。
普法宣传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全县法治宣传、法制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经费支出。
4、社区矫正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
5.其他司法支出
2020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3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三大纠纷”调处等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全口径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14.56万元,同比增加0.2万,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长: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同比无增减;
3. 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同比无增减;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56元,同比增加0.2万,增长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增长;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4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5.5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14.56万元,同比增加0.2万,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长。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同比无增减;
3. 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同比无增减;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同比增加0.2万,增长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增长;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4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5.5万元,同比增加2.6万元,增长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安排支出84.33万元,同比增加5.22万元,增长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办公费用总数增加。明细如下:
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4.82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绩效目标项目1个,为办案业务经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020年资源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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