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 > 2019年部门预算

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3-22 14:25     来源:资源县物价局     作者:资源县物价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以下表见附件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自治区、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3.负责县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4.负责县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

5.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价格投诉工作以及价格管理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桂林市资源县物价检查所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资源县物价局

行政单位

2

资源县物价检查所

参公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物价局:总编制数为18名,其中:

(一)行政编制 9人,其中: 领导1人。

(二)退休人员9名。

(三)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1名。

第二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1张: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九、收入预算总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预算表

具体数据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3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64.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

二、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33万元,2018年执行数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管理和取消公务用车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99万元,占79.7%;

社会保障和就业14.42万元,占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6万元,占6.2%;

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物价管理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30.9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增加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14.42万元,主要是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26万元,比 2018 年执行数增减少0.9万元,减少8%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2019 年预算数为 8.66 万元,比2018 年执行数减少0.88万元, 增长 10.1%。主要是2018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减少。

三、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8.83 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财政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9年“三公” 经费预算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与2018年持平

(一)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 3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同比持平;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持平;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持平;。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持平;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持平;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 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同比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持平;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同比持平;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持平;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持平;

、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 年收支总预算164.33万元。

七、关于财政部 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收入预算16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3万元,占100%

八、关于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 2019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支出预算 164.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3万元,占72.3%;项目支出45.5 万元,占27.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预算表

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桂林市资源县物价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8.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物价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 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 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 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