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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

2018-02-14 00:00     来源:县卫计局     作者: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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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 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卫计局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卫计局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㈡、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㈢、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实施等;

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㈤、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㈥、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㈦、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㈧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工作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㈨、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医药工作。

㈩、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县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卫计局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卫计局本级

2. 县人民医院

3.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县妇保院

5. 县卫生监督所

6. 资源镇卫生院

7. 中峰镇中心卫生院

8. 梅溪镇中心卫生院

9. 瓜里乡卫生院

10. 车田乡中心卫生院

11. 两水乡卫生院

12. 河口乡卫生院

13. 中峰乡计生站

14. 资源镇计生站

15. 梅溪乡计生站

16. 瓜里乡计生站

17. 车田乡计生站

18. 两水乡计生站

19. 河口乡计生站


第二部分 卫计局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8张: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具体数据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卫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卫计局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78.9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5778.93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7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66 万元。

二、关于卫计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卫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78.93 万元,比 2017年执行数减少 77,547.30 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113.80 万元,占 19.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78.47万元,占74.06%;

住房保障(类)支出386.66万元,占 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数为1113.80万元,属财政专户项目,未做入2017年决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8年预算数为5778.9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098.19万元,减少27 %。主要是二层医疗机构上年度新建项目基本完工;新的计生政策出台。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 年预算数为 386.66万元,比 2017 年执行数增加48.1万元, 增长11.1%。主要是 2018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关于卫计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251.82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4923.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70.9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 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卫计局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1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27.18 万元。2018 年“三公” 经费预算与 2017年减少31万。

五、关于卫计局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卫计局 2018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卫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卫计局 2018 年收支总预算

5778.93万元。

七、关于卫计局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收入预算1647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8.86 万元,占 34.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46.21万元, 占45.5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528.37万元,占 6.8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646.1万元,占12.79%。

八、关于卫计局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计局 2018 年支出预算 16471.24 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 5251.82万元,占31.34%;项目支出11219.42 万元,占 68.66%。

九、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计划于2018年年底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3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2116.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8.87%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
专项名称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临床服务能力提升)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05
          其中:中央补助 205
                地方资金

    度
    总
    体
    目
    标
目标1:2018年,投入125万元对1家国家级贫困县每县支持1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贫困县临床服务能力。
    目标2:2018年,投入80万元,支持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诊疗能力。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数量 1
 指标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提升数量 100%
 指标3:获得补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层远程医疗设备项目完成情况 9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获得补助的公立医院专科门诊数量 10020
 指标2:获得补助的公立医院专科手术数量 5300
 指标3:国家级贫困县基层远程医疗项目开展率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县域就诊率较上年提升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占比例  73%
 指标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7%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获得补助的公立医院实施疾病诊疗能力建设技术创新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患者满意度 100%
中央对广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
( 2018 年度)










专项名称 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058.89
        其中:中央补助 1058.89
                地方资金 0

    度
    总
    体
    目
    标

     目标1: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帮助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目标2: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114人
 指标2: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11人
 指标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163人
质量指标  指标1: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奖励和扶助对象资金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860元/人/月
 指标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860元/人/月
 指标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1440元/人/年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家庭发展能力 逐步提高
 指标2:社会稳定水平 逐步提高

中央对广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2018 年度)











专项名称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级财政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852.82
       其中:中央补助 552.82
             地方资金 300

    度
    总
    体
    目
    标

     目标: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1: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指标2: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90%
 指标3: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7%
 指标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45%
质量指标  指标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80%
 指标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指标3: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指标4:新生儿访视率 ≥85%
 指标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指标6: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 ≥85%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逐步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中长期
 指标2: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中长期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47万元,比2017年减少13.96 万元,降低34.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效降低三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9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2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4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据2018年预算规划,本部门共有车辆4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18辆;单位价值50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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