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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县委办(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源县县委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三、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表
六、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201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源县县委办(部门)概况
一、资源县县委办(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上级党委领导批示的办理工作。
(二)、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文件和领导同志工作文稿写作工作。
(三)、负责县委总值班工作和县委各种会议的会务、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四)、负责《县委议事制度》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县委交办的与县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反馈信息。
(六)、负责上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要害部门核心机文(信)件的传递工作
(七)负责县委机关的行政及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和重要接待工作;对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实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对全县机要部门实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十)负责管理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接待办公室。
(十一)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县委办(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 22 人,在职实有人数1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 人、后勤服务人员 2 人;离退休人员 3 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 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2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十一张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来源附表1)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4.55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242.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22.4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46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和政府经济科目分类附表2、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94.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7.2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107.32 万元,分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 242.75 万元,占 82.41 %;社会保障和就业 22.42 万元,占 7.6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2 万元,占 5.4 %;住房保障支出 13.46 万元,占 4.5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242.75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1 万元,下降0.6 1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22.42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 万元,增长9.8 %,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2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53万元,增长65.9 %,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四)住房保障支出 13.46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 万元,增长9.78 %,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附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87.23 万元,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36 万元,(下降)3.2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7.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31.96 万元,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88 万元,增长2.8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7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23.22 万元,(下降) 75.9 %,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数据来源附表7)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数据来源附表8)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全口径预算收支294.55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4.5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0 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 294.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242.7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22.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46 万元。
六、2018年全口径收入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9)
2018年收入预算 294.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55 万元,占100 %,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22万元,增长2.87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0 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七、2018年全口径支出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10)
2018年度支出预算294.55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87.23 万元,占支出预算 63.5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1.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7 万元;项目支出 107.32 万元,占支出预算 36.44 %。
与2017年预算对比,支出预算增加8.22 万元,增长2.8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6 万元,(减少) 3.28 %,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增加14.58 万元,主要是机要局增加密码换装经费12.95万元、县委办增加县委全会经费1.63万元。
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2.75 万元,占82.4 1%,同比(减少)0.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2 万元,占 7.61 %,同比同比增长9.8 %;住房保障支出13.46 万元,占4.58%,同比增加9.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92 万元,占5.4%,同比增加69.5 %。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6)
(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7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 万元,(下降)1.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车 辆,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用于保障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确定的原则,核减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预算 0.56 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减少)0.01万元。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01万元,(下降)1.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购置 车 辆,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用于保障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确定的原则,核减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预算 0.56 万元,比上年调整后预算(减少)0.01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0.5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 万元,(下降)1.7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全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53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9.19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数据来源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15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县委办公室无独立办公用房。
(五)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留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委办公室保留公务用车4辆,公务用车及运行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预算管理。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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