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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资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实施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负责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
2、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负责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直接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协调有关信访问题,负责有关信访件的复查;
5、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6、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7、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8、办理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9、总结、推广全县信访工作经验。
10、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信访局主要有局机关(行政单位)、下属二层单位:资源县信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资源县信访复查复核中心(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为9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领导3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二级主任科员1人;
(二)机关工勤财政供养无编人员1人;
(三)机关退休人员5人;
(四)事业编制4个,在职实有人数4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资源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4.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107.34 万元,下降34.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减少了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维稳开支,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3万元,本年收入204.8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2万元;本年支出204.33万元,结余分配 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204.8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07.34万元,下降34.39 %,主要原因2023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减少了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维稳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33万元,占99.76 %,与2022年相比减107.82万元,下降34.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50万元,占0.24%,与2022年相比增加0.48 万元,增长97.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204.3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07.84万元,下降34.55 %,主要原因要原因2023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减少了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维稳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49.48万元,占73.16 %;项目支出54.85万元,占26.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204.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107.34 万元,下降34.39%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减少了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维稳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4.33 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07.84 万元,下降34.55%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减少了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维稳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3.91万元,占80.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19 万元,占8.90 %;卫生健康支出(类)11.05万元,占5.41 %;农林水支出(类)1.11万元,占0.54 %;住房保障支出(类)10.08万元,占4.9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31万元,支出决算204.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4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8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事业人员调动空岗1名年底才招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9.48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16%,与2022年相比减少36.47万元,下降19.61%,其中:人员经费136.36 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1.22 %,与2022年相比,减少 34.69万元,下降20.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13.1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78 %,与2022年相比,减少1.8万元,下降12.07%,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0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2022年度决算数1.96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7.6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2022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1 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96万元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7.65 %。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1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20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 万元,与2022年14.88万元相比,减少1.77万元,下降11.90 %。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59%。共组织对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值班、信访维稳经费、自治区、桂林市“两会”信访保障值班经费、驻京驻邕正常信访值班经费、信访联席办经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值班”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预算数50.25万元,全年执行数50.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自评一等项目2个,二等项目3个。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会议费开支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案件协调会议;培训费开支0.5万元,培训人数80人,用于本单位对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信访业务工作培训开支。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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