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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12-20 17:30     来源: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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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定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各专业城乡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四)根据授权,对县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单位

2

资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参公事业单位

3

资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资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资源县国土空间规划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83.5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165.9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2.79万元,本年收入6883.51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6883.51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7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6883.51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323.73万元,增长24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3.51万元,占100%,与2021年相比增加1323.73万元,增长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样;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样;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样;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样。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6883.51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165.95万元,增长20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6.33万元,占9%;项目支出6267.19万元,占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6883.5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323.7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57.59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31%,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78.3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5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7.91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类)58.31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类)626.94万元,占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179.11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类)44.88万元,占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50.4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3.71万元,支出决算68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07万元,支出决算为6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退休干部自然死亡。

7.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年初预算为62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行政运行经费(项)年初预算为19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经费(项)年初预算为22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7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6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24.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经费年初预算为28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灾害防治(项)经费年初预算为150.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16.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与2021年相比增加9.75万元,增长2%,其中:人员经费563.3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1%,与2021年相比,增加9.78万元,增长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53.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与2021年相比,增长0.07万元,增长0.1%,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4725.9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1644.28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725.92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725.92万元;本年支出47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25.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1年度决算数12.11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41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1年度决算数5.94万元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11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1万元,占49%,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0万元,占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4个、来宾80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0万元,主要是车辆划拨,车辆维修、油费、保险及行驶安全奖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33万元,与2021年606.58万元相比,增加9.7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暂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4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组织对2022年度资源县五个土地综合整治整改项目经费、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25.9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国道G241梅溪至资源公路项目用地踏勘论证经费”等6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25.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预算执行可控,保障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25.92万元。本单位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包括整体支出自评得分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可以查看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未完成的都逐个做出了说明情况,都可在2022年度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查询。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了国道G241梅溪至资源公路项目用地踏勘论证经费等绩效自评,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安排较少,我县经济总量少,培育任务重;二是财务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很少参与,只在资金支付时参与,对项目过程监控有限;三是项目资金实施还没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执行的可行性跟踪;二是加强财务配备力量,让财务参与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负责人的培训力度。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资源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自评表》公开表见附表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