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人民法院设行政单位1个。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人民法院 |
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37.9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120.30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根据财政要求,本单位以实际支出作为收入核算,财政拨款收入随着支出的减少而减少,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7.35万元,本年收入1740.6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937.9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0.6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36.6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本单位以实际支出作为收入核算,财政拨款收入随着支出的减少而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0.61万元,占100%,与2020年相比减少136.62万元,下降7.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保持一致;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保持一致;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保持一致;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0年保持一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937.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7.04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统一工作部署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81.35万元,占66.12%;项目支出656.6万元,占33.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937.9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减少120.30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根据财政要求,本单位以实际支出作为收入核算,财政拨款收入随着支出的减少而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5.20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99.8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74.28万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统一工作部署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86.08万元,占8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2万元,占8.32%;卫生健康支出105.09万元,占5.43%;农林水支出1.58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81.43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5.43万元,支出决算193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三是预算调整。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93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6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一是部门厉行节约,二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实际支出数高于预算数,导致以此为基数计提的养老保险缴费总额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05万元,支出决算为5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实际支出数高于预算数,导致以此为基数计提的职业年金缴费总额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86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实际支出数高于预算数,导致以此为基数计提的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总额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3.13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实际支出数高于预算数,导致以此为基数计提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总额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8.08万元,支出决算为8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实际支出数高于预算数,导致以此为基数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总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81.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6.21%,与2020年相比减少45.83万元,下降3.45%,其中:人员经费1149.71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9.73%,与2020年相比,增长4.9万元,增长0.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131.6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0.27%,与2020年相比,减少50.73万元,下降27.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7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36%,与2020年度决算数71.94万元相比,减少11.04万元,下降15.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未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与2020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库款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与2020年度决算数3.03万元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5万元,完成预算的29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是之前的购车指标;与2020年度决算数68.91万元相比减少10.86万元,下降15.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0.9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4.68%,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08万元,占95.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1个、来宾43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5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油费、保险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2.7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2.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本年追加预算。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6万元中,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6万元;本年支出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65万元,与2020年182.38万元相比,减少50.73万元,下降27.82%。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二是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暂未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资源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47%。组织对2021年度0等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司改增资、补充办公办案经费(非税收入返还)”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等大部分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是在项目资金的预算支出进度等方面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单位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资源县人民法院在2021年部门决算中反映“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司改增资”、“补充办公办案经费(非税收入返还)”3个项目自评结果。
(1)“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5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预算支出进度12%,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我县部分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以及县财政局资金紧张,导致我单位部分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2022年我单位会优先使用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及2022年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做到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
(2)“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司改增资”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8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未获得全额批复,全年预算支出进度92.81%,由于该项目是根据当地公务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还未核算出来的,做2021年预算时当地公务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还未核算出来,实际使用时财政局根据组织部核算金额下达指标,所以预算数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
(3)“补充办公办案经费(非税收入返还)”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全年预算支出进度76.30%,2021年由于我县财政局资金紧张,导致我单位部分补充办公办案经费(非税收入返还)未能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