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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行为。
(四)配合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相关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关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等工作。配合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和反走私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资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配合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组
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保健 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 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授权承担特殊 食品注册、备案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责。
(十二)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县 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施,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 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
和信息化建设。
(十七)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
(二十二)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
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数为93名,其中:
(一)行政编制 39人,其中: 领导6人。参公事业编45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6 名。
(二)退休人员36名,其中离休人员 0 名。
(三)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10 名。
第二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8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7.8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15万元,增加0.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67.87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15万元,增加0.79%,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工资调整,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29.2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食品快检车内部设备购置费19.5万元,2019年没有,机构改革物价局划到我们单位,拨5万经费到我单位,所以较2019年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71.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3.13万元,下降42.68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2022年没有结余和结转。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83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41.0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18万元,增长1.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73.4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52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调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5.83万元,下降17.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走两位,缴养老保险减少,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11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加0.14%,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增补了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没有增补,因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35.4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6万元,增加49.09%,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扶助28家企业,所以支出比2019年大。
住房保障支出(类)90.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单位职工缴住房公积金数增大,因此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9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3.13万元,下降42.68%,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结余比2020年项目经费结余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3.2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加0.009 %。其中:基本支出1296.29万元,项目支出406.98万元。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108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主要用于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0.0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主要用于增加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83万元,增长17.5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2020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补了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没有增补,因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3%。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对贫困户的慰问和驻村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通讯费及乡镇补贴等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6万元,增长49.09%。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1.54万元,支出决算为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主要用于增加的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4.2%。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8.76万元,增长4.2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3%。主要是2020年办公费、工会经费开支减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01万元,下降31.82%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9.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21万元,平均每辆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53万元,增加9.48%。,主要是2020年执法出勤比2019年多,支出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各县本部门之间业务交流及承包村的接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人次700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88万元,下降43.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8万元,比2019年减少32.01万元,降低31.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公费少开支了15.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了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3万元。具体采购如下:
(1)购买打印机7台,价值1.4万元;
(2)购买电脑8台,价值4万元;
(3)购买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4台6.8万元;
(4)购买平板电脑10台价值3.36万元;
(5)采购食品检车食品检验车内装设备,价值20万元;
(6)采购4套档案密集架,价值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共组织对“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执法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通过组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了食品安监管,监督抽样,使全县的人民有个健康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有小部分新来的基层执法人员,对相关业务还不是很熟悉,因此监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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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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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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