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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资源县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的助手作用。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4.负责研究指出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县各级单位团组织和基层团委,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6.指导和帮助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7.筹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区、市共青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团委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资源县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桂林市资源县团委公开决算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团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9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1.27万元,下降67.0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25.94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92万元,增长7.87 %,主要原因是扶贫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收入归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计算。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6.0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扶贫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收入归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计算。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7.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48.88 %,主要原因是部分西部计划志愿者提前离职,工资未发放完毕。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25.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4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8.43万元,下降68.8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 、社保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15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0.84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变动。
4.年末结转和结余 10.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05万元,增长40.18 %,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团县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7.38万元,下降68.59 %。其中:基本支出13.44万元,项目支出109.02万元。
资源县团县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 %。主要用于扶贫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2.51 %。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20.5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7%。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8.27%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团县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源团县委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培训费1.55万元,会议费6.2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车改革后团县委不再保留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培训费1.55万元,会议费6.2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万元,比2018年减少2.74万元,下降20.8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重点青少年全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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