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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建监察、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区市政设施防涝排险、灯光亮化和燃气供应网点及风景名胜区等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内临时占道的管理以及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负责县城范围内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排水排污、路灯等)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种文件、通知的收、发;档案管理;接待来人来访;负责各项岗责的落实及新闻、宣传报道。负责燃气站点的经营资格审批,燃气安全经营检查监督,对违规燃气经营行为的处罚。
2、路灯所:负责对路灯、景观灯的管理及维护、路灯保洁,对毁坏路灯、景观灯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3、城市市容监察大队:负责县城规划范围内市政公共交通管理,道路及占道经营行为管理,各种公共设施的监管,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建筑行为及建筑遗留物清理的监管及处罚,其它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活动等的处罚。负责对县城规划内户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安装;摆放户外各种灯箱、标志、标语牌、画廊、橱窗等行为的管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负责县城渣土管理,对乱倒渣土行为进行处罚。
4、园林管理所: 贯彻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园林规划及施工,管护好县城辖区所有路树和花带、花卉;提供绿化和花卉社会化服务,对毁坏园林花卉、景观树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行人进行处罚。
5、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县城规划范围内环境卫生,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学子冲垃圾场管理,公厕管理和收取垃圾有偿服务费,街道洒水防尘,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行为人进行处罚。负责湛底坪向溪河口至资江一号码头河道河面及两岸的垃圾清理和日常保洁。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内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4个。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市容管理局本级 |
参公事业单位 |
|
2 |
资源县路灯管理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
3 |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
4 |
资源县园林管理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
5 |
资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 4613.0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613.0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66.43 万元,增长46.6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4613.09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66.43 万元,增长46.60 %,主要原因是加强城市建设及卫生管理。
2.事业收入 0 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 4613.0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613.0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66.43 万元,增长46.6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3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 万元,下降42.02 %,主要原因是业务外包。
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6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7.74万元,增长11.9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441.0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85.79万元,下降50.28%,主要原因是业务外包。
农林水支出13.1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环境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金融支出0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3.0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36.43 万元,增长49.94 %。其中:基本支出 634.06万元,项目支出3076.6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46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 46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外交支出年初为0万元。
国防支出年初为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5.60万元
教育支出年初为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为1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7.31万元,支出决算为5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为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441.01万元,支出决算为4441.01万元,完成年初的100%。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支出。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8.7%。
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金融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5.9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7.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25%。,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6.79 万元,减少9.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4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63 万元,下降14.6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执法巡逻车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8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8年增加124.48 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对多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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