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二)是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拟定县地方志工作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是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是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是组织地方志的审查验收、备案。
(七)是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八)是指导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鉴的编纂。
(九)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主要构成
资源县县志办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县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3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6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减11.1万元,增长8.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38.6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项目款.。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38.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8.6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7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业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12月社保没有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工资绩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2.2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4.0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2月社保没有缴。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项目款.。其中:基本支出79.55万元,项目支出59.0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3%。主要增加了扶贫包干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7.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工资绩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5.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主要由于12月的社保未缴,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20.4%。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精准扶贫,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主要由于工资绩数提高,社保缴费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3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9%。因为2017年的绩效没有列入到2018年预算中,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6.7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1%。压缩资金,节约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1万元,下降20.87% 压缩资金,节约开支(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综述)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因为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因为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此项业务。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办)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为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此项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改后,由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我(局、办)、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车改后,由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5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主要是扶贫餐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减少-1.61万元,降低-20.87%。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车改后,由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没有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没有设定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桂林市资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