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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法勤务机构12个:
1、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掌握综合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调研工作,起草并审核县公安局文件、重大会议报告和综合汇报材料,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文处理,实施业务指导及局机关公文管理和文印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受理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求助;接受基层民警、执勤巡警报告的紧急情况并进行处置;受理外地公安指挥中心要求堵截等紧急警情的紧急求助;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电话和监督电话的值班;收集和掌握重要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动全局各警种配合作战。及时分析、研判全县各类情报信息,预测全县敌社政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修订、完善各类工作预案、处置方案;将各类情报线索研判成果汇总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辅助决策;及时发布对全县和局部范围的预警信息,提出对全县和局部范围的指导性、针对性打防控意见,有效指挥、服务公安警务活动。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影响国内安全动态,研究拟定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刊物、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和破坏活动的调查、侦查、取缔和打击工作;组织实施境外调研工作;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全县各类刑事案件,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和刑事特情、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等基础业务工作;协助和配合外地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追捕逃犯;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重要情报资料的建档、查询工作。
4、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治安工作情况,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负责全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管理;负责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指导和参与全县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案)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户籍、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建设;侦办由治安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指导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押运公司)和协警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对生产、走私、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案件,实行立案侦查。
6、巡逻大队
负责处置城区反抢劫、反暴力、反恐怖犯罪和其它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和复杂地段的治安巡逻;参与城区大型文体活动和重要安全保卫活动;接受公民现场报警、求助;指导全县治安巡逻队、公安防暴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7、警务情报大队
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预测重大安全事件的动态和主要趋势并发布预警情报;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情报工作;负责纪要保密和通信工作;负责公安科学技术信息化建设。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非法犯罪案件。
9、法制大队
研究有关公安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地方公安立法的调研、论证、起草和送审工作;组织、协调修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对有关刑事、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律审核,依法做好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呈报、审核,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纠正执法过错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对重要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的初步查办;对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查处和督办。下设:复议应诉中队、案件审核中队。
10、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并参与对全县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并依法进行审查;负责对国外、港澳台等入境人员的管理;行使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谋职和偷渡案件的侦查权,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出入境管理基础工作,负责派出所民警出入境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
12、人口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户籍个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工作。
(二)综合管理机构3个:
1、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有关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令、条例;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工资、优抚管理;负责全局警衔的日常管理和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呈报,负责公安系统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进行管理。
2、警务监督室(督察大队)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按照规定对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实施内部审计。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负责制订全局公安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公安装备标准,组织分配装备物资;负责局机关环境卫生、生活服务、基建维修、车辆管理、来客接待及会议保障等后勤工作。
(三)派出机构8个:
城北派出所、大合派出所、中锋派出所,梅溪派出所,瓜里派出所,车田派出所,两水派出所,河口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负责辖区内户口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车站、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监管场所2个:
1、资源县看守所
负责关押全县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狱中侦察和狱中政治攻势,获取线索,协破案件,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行刑罚任务。
2、资源县拘留所
负责对受治安拘留处罚人员进行看管和教育、改造、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资源县公安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0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公安局 |
行政单位 |
|
2 |
资源县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
3 |
资源县公安局警犬中队 |
财政核补事业单位 |
二、部门决算主要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县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5,661.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5.8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4.03万元,增长(下降)47.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77.8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261.82万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安检查建设经费及公安局整体搬迁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其他收入2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6.85万元,增长2,393.42%,主要原因是全县清理银行账户沉淀资金上缴国库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305.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16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公安检查站未建成验收,工程款为支付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5,661.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13.7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4.03万元,增长47.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按本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4,717.1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08.36万元,增长51.74%,主要原因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3.3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1.36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1.8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92万元,增长63.39%,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农林水支出(类)25.3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5.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扶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155.9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88万元,增长32.0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3.年末结转和结余347.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16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公安检查站未建成验收,工程款为支付完成。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4.5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02.72万元,增长0.43%。其中:基本支出2,557.71万元,项目支出2,466.8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5,0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7%。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70.98万元,支出决算为4,42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增加了公安检查建设经费及公安局整体搬迁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办案开支、公安检查站建设及公安局整体搬迁,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19.2万元,增长42.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1.36万元,增长30.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预决算差异是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92万元,增长63.39%。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扶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35万元,增长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7%。(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88万元,增长32.08%。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7.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29.44万元,增长22.5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休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18万元,增长10.27%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寄费、水电费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7.94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增补经费购置禁毒车辆一台及公安局办公楼整体搬迁后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8万元。上级拨款购买禁毒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4.29万元,平均每辆3.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次,人次30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3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减少)21.17万元,增长(降低)10.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资源县公安局共组织对“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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