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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资源县信访局主要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实施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负责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
2、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负责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直接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协调有关信访问题,负责有关信访件的复查;
5、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6、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7、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8、办理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9、总结、推广全县信访工作经验。
10、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信访局为行政单位1个。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信访局 |
行政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6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228.6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228.6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移办公室。收入方面,本年收入219.0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57万元;支出方面,本年支出228.6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09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元万,占34.37%,项目支出150.07万元,占65.6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5.54万元,占94.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4万元,占2.5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9万元,占1.44%;
住房保障支出(类)4.1万元,占1.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8.67万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8.6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新移建设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新移建设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5.54万元,占94.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4万元,占2.5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29万元,占1.44%;
住房保障支出(类)4.1万元,占1.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65%。其中:基本支出78.6万元,占34.37%,项目支出150.07万元,占65.6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新移建设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6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接待。本部门(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8个、来宾1,112人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5.56万元,下降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1 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无车辆。
(四)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没有绩效考评的项目
2、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2017年单位决算量评价总得分为75.5,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决算报表:
桂林市资源县信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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