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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资源县老干部局是县委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两项待遇落实,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等,具体是: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做好全县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3)和与老干部工作有关的部门搞好沟通和协调;
(4)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
(5)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
(6)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7)组织老干部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8)组织引导老干部多渠道、多形式的发挥作用;
(9)负责抓好老年教育工作,办好各级老年大学;
(10)组织好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
(11)做好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检查、评比、推广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基层单位的典型经验;
(12)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以及原单位的联系工作。
(13)完成资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4)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县老龄工作总体计划,并拟订年度工作意见。
(15)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工作协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县关于老龄工作的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6)负责全县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治理老龄问题和发展老龄事业的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7)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倡导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18)落实国家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扶持开发老龄产业,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9)建立完善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广场、科普教育、文体娱乐、健身保健等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老干部局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中共资源县委员会老干部局 |
行政单位 |
|
2 |
资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参公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七张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和《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CS05表)共七个表列附件上传(附后)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05.7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5.33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在建工程工程款支出,2017年度没有在建工程支出。收入方面,本年收入401.2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万元;支出方面,本年支出399.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8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42元,占99.04%;其他收入3.85万元,占0.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6元万,占29.15%,项目支出283.34万元,占70.8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项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8.71万元,占47.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0.73万元,占5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61万元,占1.15%;
住房保障支出(类)5.85万元,占1.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92万元。与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7.53万元,减少-34.05%。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在建工程工程款支出,2017年度没有在建工程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9万元,减少34.53%。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在建工程工程款支出,2017年度没有在建工程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4.86万元,占46.6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0.73万元,占50.6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61万元,占1.16%;
住房保障支出(类)5.85万元,占1.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9.17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8%。其中:基本支出116.56万元,占29.43%,项目支出279.49万元,占70.5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领取高龄津贴人员的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的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也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6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4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52.7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5万元,下降46.41%。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有关上级部门业务及接待离退休干部。本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280人次(不包括 陪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九、关于 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量化评价情况。
2017年单位决算量评价总得分为65。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减少7.33 万元,降低38.5 %。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导致项目的运行经费支出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组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七张附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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