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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党史办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党史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党史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党史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党史办概况
一、资源县党史办主要职能
(一)存史
(二)资政
(三)育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资源县党史办决算包括: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党史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资源县党史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党史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9.8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08.30万元,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5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09.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94.73万元:主要用于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4.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3.33万元:于支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缴纳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保险。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党史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4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党史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比上年接待人次减少,费用降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3万元,比2015年减少2.62万元,降低3.62%。主要原因是:2016年各部门厉行节约,办公室严格控制日常办公开支费用,办公运行资源有所减少,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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