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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资源县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县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县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拟订科技促进“三农”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有关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发展保证领域的科学技术攻关,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工作,指导科技扶贫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研究拟订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措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八)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全县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的组织,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九)牵头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科技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一个,为资源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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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科技局 |
行政单位 |
|
2 |
资源县科技情报研究所 |
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








第三部分: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6.7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46.71万元,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46.06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211.4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1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9.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科技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2万元,项目支出51.74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211.4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1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9.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科技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76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减少1.09万元,减少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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