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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县人大机关设“四委一室”,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民族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共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行政公务人员19人,工勤人员2人,借调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基本职能
资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能是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县人大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着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各项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研究人大理论、政策,提出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建议;起草县人大的综合文稿;协调和组织县人大的宣传工作。
4、负责协调、保障各工作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负责在本县的区、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6、参与县人大代表的协调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7、负责与“一府两院”和区、市人大办公厅(室)的工作联系。
8、负责县人大机关的外事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9、承办区、市人大办公厅(室)和县人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
1、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民生保障工作进行视察、调研。配合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
2、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工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保证讨论决定事项决策的科学可靠和顺利进行;对县政府提出的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3、严格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国哝机关工作人同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和创新评议工作。
4、努力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抓好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保障和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5、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调研、评议、制度建设的指导,注意听取和吸纳各乡镇人大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各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活动,积极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6、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干部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调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机关设“四委一室”,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民族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厅、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一、收入支出决算总报表
第二、收入决算表
第三、支出决算表
第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资源县人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29.59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25.4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1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29.5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67.1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智能与日常工作的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向职工发放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79 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办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6.4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人大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51万元,项目支出348.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6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开展智能与日常工作的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13.16(类)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向职工发放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85万元、津贴补贴78.30万元、奖金31.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1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27万元、离休费25.66万元、退休费63.77万元、住房公积金16.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
公用经费3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6万元、差旅费4.58万元、维修费0.53万元、培训费0.18哇怒焰、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万元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县人大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7万元,平均每辆0.58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4次,人次275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四)“三公”经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部门决算数为10.76万元。主要是2016年维护正常开支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5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的24.04万元增加9.91万元,增长29.1 %。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公费用成本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车辆统一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资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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