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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提出全县文化艺术、文化遗产、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地方规范性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域的体制机制的改革;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依法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4、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5、负责推进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管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7、指导、管理 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9、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履行文化行政执法督查职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从事演艺、出版活动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0、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对网络文化产品进行监管。
11、拟定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
12、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文物管理机构等业务建设,负责文物馆有关审核、审核事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的监管,组织指导涉及资源县有关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以及资源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县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14、负责全县著作权监管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15、拟定全县“扫黄打非”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16、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负责对全县开办的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新媒体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全县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9、领导资源县人民广播电台、资源县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2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参公事业单位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文新广体局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6个。参公事业单位是资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分别是:资源县文化馆、资源县图书馆、资源县非物传承保护和农村文艺服务中心、资源县文物所、资源县业余体校,资源县广播站 。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和资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基本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101行政运行(文化)”。资源县文化馆单位基本支出列入《2017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105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资源县非物传承保护和农村文艺服务中心单位基本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资源县图书馆单位基本支出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104图书馆”。资源县业余体校基本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308群众体育”。资源县文物管理所基本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201行政运行(文物)”。资源县广播站基本支出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404 广播 ”,资源县有线电视站、资源县有线电视器材站基本支出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070405 电视 ”。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 |
行政单位 |
|
2 |
资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参公事业单位 |
|
3 |
资源县文化馆 |
财政核拨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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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源县图书馆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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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源县非物传承保护与农村文艺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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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源县文物管理所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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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源县业余体校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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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源县广播站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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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源县有线电视站 |
财政核拨 事业单位 |
|
10 |
资源县有线电视器材站 |
财政核拨 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 125人,在职实有人数1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7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34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26人。
第二部分: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由于公开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决算报表详见如下:








第三部分
: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013.7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2529.6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484.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
3.上年结转和结余 499.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242.53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35.58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各二层机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1.89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县文新广体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和各二层机构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270.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7.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01万元,项目支出1077.35万元。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708.37万元
2.社会报账和就业(类)71.8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33.4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69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32.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32.96万元。
1.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2.96万元,其中:2070702资助城市影院支出75万元,2296003其他支出57.96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68万元、津贴补贴53.68万元.奖金28.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41万元.绩效工资100.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27万元(其中:退休费158.41万元.生活补助15.46万元.住房公积金43.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万元等);公用经费4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5万元、印刷费0.36万元.咨询费0.99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9.72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劳务费1.4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62万元.其他交通费6.5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7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9.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6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资源县文新广体局1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资源县文新广体局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9.62万元,平均每辆2.4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比2015年增加1.67万元,增长21%,原因是增加人员。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6次,人次66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次。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比2015年减少3.99万元,减少70.87%,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8.4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3.03万元,增长6.67 %。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0.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0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广电记者工作经费及电视台搬迁经费
根据资广新广体报[2016]号广电记者工作经费及电视台搬迁经费 ,2015年度由于资源县文化体育局和资源县广播电视局合并成资源县文新广体局,资源县广播电视局要搬迁到原资源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大楼里,资源县文新广体局实施资源县广播电视台搬迁方案并立项,计划对资源县广播电视台搬迁工作,并对在2016年限期内的广电记者工作经费支出。根据工作部署,2015年11月根据相关文件,制定资源县电视台机房搬迁实施方案,2016年1月制定资源县电视台演播室装修实施方案,2016年1月制定资源县电视台设备采购实施方案,2014年4月30日完成搬迁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6年1月-2016年12月对广电记者工作经费支出。
电视台机房.演播室.办公室1个350平米,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广电记者工作经费等48.45万元,2016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维修、优化后的电视台机房.演播室.办公室提供便利的工作环境,预期使用5-8年,逐步提升办公服务基础配套设施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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