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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08-07 17:38     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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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

资源县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案件管理监督办公室、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法警大队等12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

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承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等工作。

3.承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的立案侦查等工作。

4.承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承办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预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定等工作。

9.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资源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为检察院本级,没有下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由于公开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01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875.3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898.49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六、其他收入

7

32.9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43.5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22.5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26.1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2

908.26

本年支出合计

51

990.7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152.32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3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

152.32

         转入事业基金

54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5

69.85


27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6

69.85


28



57


总计

29

1,060.58

总计

58

1,060.58

表二: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02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7


合计

908.26

875.34

32.9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6.03

783.10

32.92


20404

检察

816.03

783.10

32.92


2040401

行政运行

414.49

414.4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2.44

319.52

32.92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3.00

43.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6.10

6.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6

43.5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3.56

43.5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56

43.5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4

22.54



21005

医疗保障

22.54

22.5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2.54

22.5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13

26.1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13

26.1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6.13

26.13



表三: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3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90.73

506.72

48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98.49

414.49

484.00


20404

检察

898.49

414.49

484.00


2040401

行政运行

414.49

414.4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9.70


389.7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3.00


43.00


2040409

两房建设

1.39


1.3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9.92


49.9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6

43.5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3.56

43.5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56

43.5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4

22.54



21005

医疗保障

22.54

22.5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2.54

22.5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13

26.1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13

26.1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6.13

26.13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04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75.3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29






3


三、国防支出

3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871.13

871.13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43.56

43.5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22.54

22.5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26.13

26.1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本年收入合计

22

875.34

本年支出合计

49

963.37

963.3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152.3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64.27

64.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152.30


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52






26



53





总计

27

1,027.64

总计

54

1,027.64

1,027.64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5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7

8

9


合计

963.37

506.72

456.6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71.13

414.49

456.64


20404

检察

871.13

414.49

456.64


2040401

行政运行

414.49

414.4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2.35


362.35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3.00


43.00


2040409

两房建设

1.39


1.3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9.90


49.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56

43.5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3.56

43.5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56

43.5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54

22.54



21005

医疗保障

22.54

22.5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2.54

22.5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6.13

26.1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6.13

26.1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6.13

26.13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6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3.3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16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23.72

30201

办公费

4.83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36.75

30202

印刷费

0.05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44.84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54

30204

手续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0.44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0.93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3.56

30207

邮电费

3.42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6.18

30211

差旅费

12.79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

36.10

30213

维修(护)费

5.44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

2.51

30215

会议费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1.43

30216

培训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82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0.66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3.99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26.13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1

399

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5.49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





人员经费合计

439.56

公用经费合计

67.16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8.62


10.53


10.53

8.09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财决批复07表


部门: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第三部分: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8.2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875.34万元,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32.9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5万元水利局转来治砂办经费,1.4万元为供销社转来案件鉴定费;:26.18万元为上级院上拨办案经费补助及奖励; 0.29万元为治砂办上年退回经费,其余为银行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52.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2.32万元。

(二)支出总计990.73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89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功能分类列出,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经费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54万元,主要原因为检察院全院干警的医疗保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26.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69.8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9.85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06.72万元,项目支出484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类)89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68%,比2015年公共安全类支出1048.83万元,减少14.33%,主要原因是2015年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基建项目较2016年支出大;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54万元,主要原因为检察院全院干警的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类)2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5年431.04万元,增长1.98%,变化不大,主要为干警工资、退休人员工资增调。

公用经费6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用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8.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53万元,平均每辆2.11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次,人次60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检察院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11 万元,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预算为了10.53万元,决算为10.53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8.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2015年变化不大,基本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减少2.52万元,减少3.62%。主要原因是:2016年各部门厉行节约,办公室严格控制日常办公开支费用,办公运行资源有所减少,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17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车辆(囚车)1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01万元,占年初预算3.64%。主要为2016年检察宣传经费10.26万元,用于按计划、按要求为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员、廉政监督员、专家咨询中央领导同志以委员等人员,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单位订阅“一报一刊”;另2016年公检法司办案经费16.75万元,用于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从重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以及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2016年1-11月共受理案件149件206人,向法院提起民公诉讼117件171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5人,不起诉9件12人。所有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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