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以下八张表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二)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三)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四)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
(五)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七)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九)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委统战部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2016年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行政机构数1个。总编制人数7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以下八张表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二:收入决算表、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由于公开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
第三部分: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3.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4.88万元,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8.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69万元。
(二)支出总计183.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3.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7.78万元,项目支出55.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3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5.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7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78万元(统战事务行政运行),项目支出55.32 万元(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80万元,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3万元,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5.99万元,宗教工作专项支出1万元,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3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57万元、津贴补贴26.87万元、 奖金11.6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3万元、退休费25.30万元、住房公积金5.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公用经费1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8万元、差旅费3.09万元、 劳务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2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比上年减少支出12.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的运行,也减少了公务接数。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7万元。其中:
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统战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0次,人次210次。主要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县调研、检查督查统战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万元(办公费1.38万元、差旅费3.09万元、 劳务费0.06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比2015年增加3.25万元,增长42.76%。主要原因是统战业务外出培训增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1、对党外干部培训专项经费开展了自评工作。资源县党外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总投入是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结。制度了培训计划、内容:学习习近平有关统战重要论述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解读,、广西精准扶贫现状、困境及对策解读、安全观:中国—南海问题及我国周边安全形势分析、领导干部沟通与协调的艺术、情景模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乡村休闲旅游、现代农业等主题现场教学)。‚与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2016年资源县党外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院将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计划中的各项培训内容;根据培训计划选择教师授课;印制学员培训资料、培训手册;派专人协助食宿安排及日常管理;培训过程的课务监督和授课质量检查;在学员培训结束后,颁发广西大学学习结业证明。
2、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工作经费开展了自评工作。资源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工作经费总投入是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使用完结。统战部门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学习培训,在教育培训内容上重点指导,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方针,学习市场经济、依法行政、领导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党外知识分子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干部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的不同作用,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促使党外知识分子干部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群众的认可度,促成优秀的党外知识分子干部脱颖而出,使知联会真正成为党外知识分子人才辈出的基地。ƒ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里具有人才多样、知识面广的优势。统战部通过开展联谊会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围绕“经济统战、和谐统战、活力统战”的目标,突出重点,锐意进取,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桂林市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八张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