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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各种税费的收缴。
2、负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
3、负责本系统包括国有民营企业、门店管理及经营情况反映,向有关部门提供、上报真实数据及财务报表、经济预测。
4、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调配、基层干部任免,申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5、对下属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商业总公司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0个、财政核拨事业单1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0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商业总公司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由于公开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







第三部分: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8.9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68.92万元,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68.9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7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58.3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8万元,项目支出34.4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7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58.38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商业总公司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费用;公用经费1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个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9万元,平均每辆1.7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5.36万元,增长6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没有组织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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