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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8-07 10:56     来源:县老干局     作者: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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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老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资源县老干局概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资源县老干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老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资源县老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资源县老干部局是县委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两项待遇落实,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等,具体是:

(1)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做好全县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3)和与老干部工作有关的部门搞好沟通和协调;

(4)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

(5)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

(6)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7)组织老干部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8)组织引导老干部多渠道、多形式的发挥作用;

(9)负责抓好老年教育工作,办好各级老年大学;

(10)组织好春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

(11)做好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检查、评比、推广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基层单位的典型经验;

(12)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以及原单位的联系工作。 

(13)完成资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4)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县老龄工作总体计划,并拟订年度工作意见。

(15)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工作协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县关于老龄工作的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6)负责全县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综合治理老龄问题和发展老龄事业的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7)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适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保障体系、老年照料服务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体系,倡导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18)落实国家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和扶持开发老龄产业,建设老年福利服务设施,鼓励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9)建立完善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广场、科普教育、文体娱乐、健身保健等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资源县老干局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资源县委员会老干部局

行政单位

2

资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参公事业单位

第三部分:资源县老干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由于公开数据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根据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公开数据会存在进位尾差。






老干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分:资源县老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11.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09.45万元,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1.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2.上年结转和结余0.4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11.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6.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1.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4.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4.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资源县老干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9万元,项目支出466.3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4.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1.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4.96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老干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公用经费1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个机关、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2万元,平均每辆4.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3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15.4万元,增长4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没有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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