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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实行对乡镇纪委查处案件审核把关工作制度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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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2日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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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资源县纪委在认真执行案件 "阳光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并制定了严格规范的乡镇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制度,加强了对乡镇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县乡镇纪委审理案件水平大幅提高。两年来,全县乡镇基层纪委系统受理的38件案件的审理质量良好,效果十分明显,案件当事人对审理和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或接受,没有出现审理对象上诉复议的现象。最近,该县的乡镇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制度得到了邻近许多地方纪委的借鉴推行。该县推行的乡镇案件审理规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资源县纪委在全面实行乡镇案件审理规范和审核把关管理制度的同时,特别强调县乡镇两级审理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在具体受理案件时要从实际出发,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为准绳,认真审核受审查党员、监查对象违纪事实及依据的证据,及时加强对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培训,规范审理业务工作,增强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达到提高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钱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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