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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制定五条新措施,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
一是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长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并在全县全面实行告知制度;二是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必须用于专项开支,所有资金一律存入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坐支。各项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人票据或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收费票据;三是提供住宿条件的学校所收内宿费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人部门预算范围。按规定程序报批。内宿费收入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津贴、福利和基建支出等方面,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四是凡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只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中小学生可在县城临近中小学就读;五是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暗访、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实施责任追究到人,处理落实到人。(通讯员
钱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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