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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医保报销(办事指引)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在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异地就医”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查询”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明细。

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方式介绍

当在外地的医院实在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时候,可以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关系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出院后的3个月(自然年度12月31日前)内手工报销(也叫零星报销)。

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4)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

(5)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6)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7)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及银行卡的,需提供小孩户口本和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出生医学证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银行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户主和身份证应为同一人)

未异地备案报销

异地就医未备案报销方式介绍

未异地备案需自行先垫付医疗费,然后回凤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并且报销比例有所下降。

(一)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外突发疾病急诊急救入院、异地转诊,按我市医保政策,正常报销。

(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1)城镇职工:起付线50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下降20%;

2)城乡居民: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各缴费档次下降2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变。




来源:县医保局